发现给struct结构体定义一个方法,然后用它的实例对象调用这个方法,在这个方法中改变这个对象的属性,,,但是在下文的代码中使用这个对象时发现改变没有生效,,,,郁闷了,,,于是只好在这个方法中添加了个这个struct类型返回值,,,这样也叫面向对象吗?
图1:方法定义
![1.png](http://studygolang.qiniudn.com/170628/6b8afd6e425c54a38ba6617624b38d9b.png)
图2:调用
![2.png](http://studygolang.qiniudn.com/170628/89a006796107b6ebca8112b7b7936934.png)
如果不给返回,对象在调用方法前后是一样的,就是等于没调用方法,,那这样的话我把这个方法定义给这个类型还有什么意义呢,我直接定义一个函数不更清晰吗?
尼玛,好打脸,将归属类写成指针就可以了。如下。。我自己回复自己了
![3.png](http://studygolang.qiniudn.com/170628/ab501ce8e95798261f5753e12ce6df61.p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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