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洒给我一地的感觉
为看并行编程发到何样程度,21秒初识Go语言,聊记第一感觉。 语法乱,让我糊涂,甚于Perl,纳闷Go设计的第一宗旨是怎样达到的,自然编译器总感觉语言很清晰。 初看一下还挺有Pascal的味道的,那Professor W似乎又出现在面前。然而读到 var a int = 1 这种句式时,+_+了,美感全无,有点像把定语后置、宾语前置或独立主格结构都搅和在日语倒装里头。 沿袭把可选包变成内置标准一部分的模式,如C年代的lib,然后C++中STL更时髦,而Java功能就是一堆import堆起来的,CPAN让Perl易用……诚然,辅助包让语言变得有生命力。而Go就是从语法上内置了包,啥MPI啊、信号啊,贡献之处就在于简洁了,功劳不亚于C#里的lamda(话说lamda也不通俗易懂,继承了C#的风范...阅读全文